為**水產養殖效益,廣大養殖戶在用藥過程中應注意以下8個方面的問題:
盲目用藥不對癥。每一種藥物都有它自己的適用范圍,有些養殖戶,當魚類發病時不是先找技術人員診斷后再用藥,而是自己憑經驗買藥使用。長期使用某一種藥物,必然造成魚類對某種藥物的抗藥性。當養殖魚類出現并發癥時,不是根據各病種病情的輕重緩急分步用藥,而是多管齊下濫用藥物,這樣極易引發用藥事故。
偏愛劇毒藥。由于用藥成本等方面的原因,不少養殖戶仍選擇使用孔雀石綠等禁用藥品,由于其治療量與**耐受量非常接近,劑量必須計算準確,稍有不慎就會發生用藥事故。
不注意漁藥配伍禁忌。**藥物單獨作用于魚體可起到各自的作用,當兩種以上的藥物合并使用時,由于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,可能會出現藥效增強或毒副作用減輕,也可能會出現藥效**或毒副作用增強等現象。因此,用藥時要注意藥物的配伍禁忌。
盲目加大用藥量不注意適量用藥。防治疾病時必須根據池塘、魚類及所用藥物等許多實際情況認真計算出準確用量,而有些養殖戶只是大概估計一下,再憑經驗加倍用藥,若再遇高溫天氣、陰雨天氣等惡劣天氣,極易發生用藥事故。
選用金屬器皿。漁藥大多數是化學合成物,尤其是氯制劑極易與金屬器具發生化學反應,藥物成分和性質都會發生變化,輕則藥效**,重則會發生毒副作用。
隨時用藥不擇時。漁藥的使用效果,尤其是全池潑灑藥物的效果與水溫、光照、溶氧等環境因素密切相關。一般選擇在晴天午后用藥,這時的藥物生效快、藥力強、副作用小。
不注意給藥方法。一是拌料不勻。魚類吃了含藥物比例較高的飼料,輕則昏迷,重則死亡。二是潑灑方法不當。全池潑灑藥物要力求均勻,使藥物能均勻分布于整個養殖水體。三是喂食后立即干撒藥,魚類容易誤食藥物。
用藥麻痹大意不認真觀察。不少養殖戶認為用藥后魚類就平安無事了,殊不知天氣、水質、魚情等因素都是在不斷變化的,用藥前很難全部考慮到,一旦人不在場或缺乏必要的應急措施,就會發生本不該發生的重大生產事故。因此,用藥前應做好增氧、沖水等防范措施,用藥后12**內要有專人值班,密切注意用藥對象的群體動態,發現中毒、浮頭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采取相應的急救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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